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市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57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5〕82号)文件精神,着重抓好信息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全年在365365网主动公开信息147条,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38条。现将我局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主任,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指定了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把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经相关程序审查后及时予以发布,建立了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台账。凡是需上传的信息,由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把关,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办公室专人进行登记备案、上传,确保了各类、各层信息能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年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包括维修、添置电脑和信息化设备等。2015年,我局主要是结合民族宗教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通过赣州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赣州市民族宗教网等形式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全年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共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有:“部门概况信息”2条,“部门文件”3条;“工作动态信息”栏目发布信息129条;“部门发展规划”1条;“部门人事信息”1条;“部门财经信息”1条;“部门年度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条。对365365网内容进行了充实和调整,在赣州市民族宗教网公开信息147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32条;“行政审批”栏目发布信息1条;“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信息9条;“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2条;“学习交流”栏目发布信息2条;“宗教园地”1条。“各县(区)民宗局动态”栏目发布信息330条。7月29日,我局并入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当天就在“领导分工”栏目进行了修订、更新。截至目前,我局没有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正式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有序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我局重新规范压缩了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8项压缩到4项,审批时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进一步完善了《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审批手册》。依法依规制定了市政府办公厅(市民宗局)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已录入“江西政务服务网”,为下一步的网上审批、接受群众监督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积极主动公开“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及时在365365网公开《市宗教局2015年财政预算报告》、《2015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等原因》、《2015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表》、《赣州市民宗局2015年财政预算公开》等信息,努力打造阳光机关。
三是切实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我局时刻将民族宗教界群众的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强化与民族宗教界群众的联系。我局及时发布、更新宗教教职人员信息核改、备案工作,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工作,少数民族考生中(高)考加分、民族成分更改工作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信息,切实服务民族宗教界群众。
三、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没有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正式申请。
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完善;二是宣传力度还需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民族宗教界群众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知晓度还有待提高。
为此,我局将在今后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让更多公众(尤其是民族宗教界群众)了解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内容,力使为民族宗教界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具体从以下四点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收集、汇总,定期审核、更新,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转。二是逐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今年在“各县(区)动态”栏目新增了“南康区赤土畲族乡频道”,进一步加大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报道力度。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汇总、审核、更新各类、各层、各级信息,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准确及全面。四是继续推行服务承诺制。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把我们的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强化密切联系民族宗教界群众,确保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项权利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