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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30    
各县(区)民族工作领导小组,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驻市(市属)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根据省民宗局的统一部署,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和进宗教活动场所”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开展好这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机关、模范企业、模范社区、模范学校、模范乡村和模范宗教活动场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推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

二、创建范围、内容

机关、企业、社区、学校、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创建活动。具体内容:

一是进机关。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学习,加强对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特别是身边民族团结先进人物的宣传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民族政策知识竞赛活动,让机关干部掌握民族政策,知晓民族政策,懂得用民族政策解决涉及少数民族方面的相关问题,同时让机关干部明辨是非,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大力开展对口支援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二是进企业。国有和规模以上企业要吸纳少数民族人员,特别是少数民族精准扶贫对象到企业务工,并因人而异安排工作岗位,解决其就业难问题;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他们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水平;在党的生日、国庆等时间节点开展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增强他们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加强少数民族职工之间、少数民族与汉族职工之间的联系,增进交往交流交融,增进友谊和团结;尊重少数民族风俗,满足穆斯林员工清真饮食需求;在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传统节日组织安排聚餐、联谊活动等,充分体现企业对他们的关怀。

三是进社区。以“连心共建”为主题,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立民族工作台账,对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挥城市少数民族服务中心作用,建立民族工作网络化管理机制,加强流动少数民族经商、务工、求学人员的管理服务;要以社区居民中的少数民族群众、辖区内务工和经商的少数民族为主要工作对象,重点做好社区青少年、城市流动人员、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和老年人(离退休)、困难职工等少数民族群众的服务管理工作;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充分听取少数民族的合理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尽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共同为社区的繁荣与发展贡献力量。

四是进学校。认真落实每年9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制度,充分发挥好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性,融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普及广大学生的民族知识、促进各民族学生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坚定性;要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增强各族师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实践,引导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相结合,通过调查研究、科研投入、成果转化等形式,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才智;满足穆斯林师生清真饮食需求。

五是进乡村。以“创业创建”为主题,结合精准扶贫、对口支援工作,培育发展壮大民族地区产业,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宣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乡风文明行动和文明村镇创建活动,设立红白理事会,建立村规民约;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引导民族乡村党员干部群众简办红白喜事,移风易俗,破除陋习。

六是进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动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着力发挥宗教慈善功能,以“宗教慈善周”活动为载体,组织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在民族乡村开展慈善活动,服务发展,回报社会;倡导宗教界上层人士与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困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让他们在生产生活和学习中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

三、创建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巩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安排工作力量,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要根据各自实际,结合职能,利用板报、宣传栏、标语、宣传单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理论的宣传和学习,让“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族群众脑海之中;要开展典型事迹的宣传活动,让民族团结进步的典型事迹家喻户晓,学有榜样,做有效果。

三要做好结合文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实际,贴近基层,做到“五个结合”,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促进民族团结、巩固民族关系、维护民族领域稳定相结合;与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改作风提效率优服务相结合;与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打好攻坚战、助推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同步奔小康相结合;与解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在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报赣州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信箱:gzmzjmzk@163.com,电话:8391797,市里将适时召开现场会进行调度。

赣州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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