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
各全市性宗教团体、赣州市清真寺管委会:
根据赣州市文明办、赣州市民政局、赣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赣市文明办〔2017〕20号)通知要求,为配合做好这项工作,各教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坚持文明行为,做好移风易俗,特别是红白喜事要主动纳入乡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的活动要求,严格遵守新的村规民约,既要尊重民族习俗和宗教仪轨,又要主动融入适应新民俗、新要求。各宗教团体、清真寺管委会要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相应的方案和措施并报市局宗教科(gzmzjzjk@163.com)。
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市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