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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民宗工作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 赣州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7-04-25    
 

各县(市、区)民宗局,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南康区赤土畲族乡政府,市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切实做好2017年全市民宗工作系统信息宣传工作,促进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全面反映全市民宗工作动态,使民宗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市振兴发展、同步小康大局,结合贯彻《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报送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赣民宗办电〔20172号)和《江西省民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赣民宗电〔201713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息宣传工作领导

信息宣传工作是推动全市民宗工作健康发展的依据和基础,准确有力的信息宣传对了解形势、研究政策、交流工作、科学决策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各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着力加强信息宣传工作队伍建设,挑选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工作人员担任信息宣传员,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便利。

二、规范信息报送程序

1、信息编辑格式。每篇信息必须注明作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时做到信息格式规范,使用Word 进行编辑。格式要求:标题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用仿宋_GB2313(三号);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二级标题用楷体_GB2313(三号);三级标题用仿宋_GB2313(三号)加粗;页边距上3.7厘米,下3.5厘米,左2.7厘米,右2.7厘米;标题行距固定值35磅,正文行距固定值28.8磅;全文数字和字母用三号Times New Roman;标点符号用中文半角。

2、信息报送方式。信息一律分篇报送。涉密信息必须采取机要通道报送,一般信息互联网邮箱报送,勿使用公文交换报送。上报给市民宗局网站的信息,各县(市、区)、各单位直接上传,市局机关各科室交办公室统一上传。上报给市以上各级各类媒体、简报的信息,由各县(市、区)、各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自行报送,自行统计并搜集保存采用凭据。

3、信息报送时限一般性动态信息及时报道,紧急突发事件信息,必须在事发1个小时内报道,对特别重大的,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省、市民宗局,并及时报告后续情况。凡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终信息评选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健全信息宣传工作制度

1、信息审核制度。各县(市、区)、各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所报送信息必须经负责人把关审核,涉密信息报主要领导审核,相关负责人要对报送的稿件内容负责,严格把好信息稿件的质量关和审核关。每篇信息都要有审稿单(样稿附后),发稿后妥存备查。

2、定期通报制度。市局办公室要做好宣传信息的统计工作,对各县(市、区)、各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信息采用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

3、考评计分制度。上报的信息被国家民委《民族工作简报》、《新疆工作简报》、《民委信息》、《民委要情》采用计10分;被国家宗教局《宗教局简报》、《宗教工作通报》、《宗教工作送阅件》、《专报信息》、《地方工作摘编》采用计10分;被省委办公厅《今日信息汇要》、《重要信息》采用计10分;被省政府办公厅《每日要情》和《专报信息》采用计10分;每则信息(通过省民宗局报送渠道报送)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指示的,加计10分;每则信息被国家民委网站、国家宗教局网站采用计5分;被省民宗局网站采用计1分;被省民宗局《民宗工作简报》、《江西省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简报》采用计3分。每则信息被多种形式采用的可累计分数,但不超过单项最高分值的3倍。

4、年终评奖制度。年终,市局将根据各县(市、区)、各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信息发表情况评选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不与省局以上先进重复),参照省局做法发放先进奖励,先进单位每个奖励2000元,先进个人每个奖励600元。对当年被评为省局以上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不另发奖励。

四、2017年信息宣传工作重点

1、贯彻落实中央(全国)、全省、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2、出台的民族宗教的政策措施;

3、领导调研民族宗教工作情况;

4、推进民族宗教事业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

5、精准扶贫示范点建设实施情况、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6、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

7、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做法、经验;

8、自身建设的有关情况,加强信息工作的措施和做法,主要人事和机构变动情况;

9、落实领导同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的情况及重要举措;

10、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的情况和做法;

11、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活动的情况;

12、民族乡、村、宗教团体重要活动、动向,重要建议、意见及要求;

13、其它有关民族宗教工作信息。

                                          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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